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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解之缘:我与国企改革发展30年

原创作者:吴永荣 编辑:龙岩国资协会 2018-10-15 11:20
沧海桑田,凤凰涅槃,复兴之路在召唤。正如省国资委领导所说,站在新起点,国有企业要有新担当、新作为。

不解之缘:我与国企改革发展30年

龙岩文旅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   吴永荣

1984年,由福建55位企业负责人联合署名的“松绑”放权的呼吁信“事件”,在全国产生很大的影响。福建省政府连续下发9份文件,落实企业自主权;5月10日国务院颁布《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》;不久,中共中央出台了《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》指出: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企业活力;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,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;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,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;实行政企职责分开,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;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,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;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。这标志着我国国企改革发展正式全面展开。

国企改革四十年,我参与了三十年,参与和见证了我市国企改革发展。

   一、从“利改税”到承包经营责任制

1987年7月厦大毕业后,我由被省财政厅分配到龙岩地区财政局工交科中企组工作,科长是张居信同志,中企组负责人王和平同志,也是刚刚从市属企业调入不久。

从分配关系来说,当时国企改革经过了1983年开始的第一步利改税,进入到1984年10月开始第二步利改税,国家强化了税收的“三性”,并随即转变为“国家分配论”所主张的国家“双重身份”、实施了税利分流的政策,到了1988年2月,国务院发布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》规定:"承包经营责任制,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,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,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,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,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。"旨在转变企业经营机制,增强企业活力,提高经济效益。

  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"包死基数、确保上缴、超收多留、歉收自补"的原则,其基本内容是"双保一挂"。双保,指企业保证完成承包基数,确保税利上缴;保证以自留资金完成国家确定的技术改造任务。一挂,指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。根据产业性质、企业规模和技术特点,其具体做法在不同企业不尽相同,主要有上缴利润递增包干,上缴基数利润包干、超收分成,微利企业上缴利润包干,亏损(或补贴)企业减亏包干等形式。

由于中企组主要是履行对驻岩中央企事业的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工作,央企的改革相对又比较慢,我没有直接操作地方企业的改革方案,因此在工作中,我和财政局的同事们一起学习研究,协助落实了这些具体工作,着重在学术探讨和工作研究方面做了一些思考,相关的文章发表在《闽西财会》。

 根据有关资料,截至1987年上半年,中国已有75%的大中型国营企业实行了各种承包经营责任制,这些企业的生产增长和实现税利情况普遍好于未实行的企业。承包经营责任制不仅适用于大中型国营企业,而且适用于某些特定行业。例如石油、石油化工、煤炭、冶金、有色金属、铁道、邮电和民航等部门,也已分别参照上述办法实行投入产出包干。

1991年5月我调任龙岩烟草分公司,先后从事企业审计、计划财务工作,担任科员、副科长。我记得是一到位就投入紧张的业务,对各县市区公司的第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审计,使我有了直接的体会和理解,并对企业的工效挂钩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实施,在龙岩地区的烟草公司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
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一个关键问题,是合理确定承包基数。此外,对于工资总额如何与经济效益挂钩,企业自有资金如何使用,产品价格如何确定,承包期限长短等等,也都要作出符合实际的规定。因而从全国范围看,承包经营责任制后来产生了一些问题,特别是职工积极性下降、承包基数讨价还价、企业承包经营管理人员包赢不包亏等问题,显得较为突出。

   二、从转换经营机制到国企改制

为了推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进入市场,增强企业活力,提高企业经济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》,1992年7月,国务院颁布了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》,提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,成为依法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发展、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,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。同时明确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:坚持党的基本路线;坚持政企职责分开,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,实现企业财产保值、增殖,落实企业的经营权;坚持责、权、利相统一,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、企业和职工的关系,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,把职工的劳动所得与劳动成果联系起来;发挥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,坚持和完善厂长(经理)负责制,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;坚持深化企业改革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、强化企业管理相结合;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建设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。

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,由于目的比较科学,确定的原则也是比较全面、准确,加上条例的49条主要条款,集中规定了企业的权利和责任等主要内容,为制定以后的法律法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,虽然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改制,2008年10月颁布的《国有企业资产法》也是与之有前后因果关系的。这一条例对指导九十年代的国企改革起到了指南针的重要作用。期间,国办发2003年96号文,《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》指出:党的十五大以来,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,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,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改制的多种途径,取得了显著成效,积累了宝贵经验。但前一阶段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,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。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,涉及出资人、债权人、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,既要积极探索,又要规范有序。进一步地,2005年12月国办发60号文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指出,在国企改制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改制方案不完善、审批不严格,清产核资、财务审计、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,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。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要求首先要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,其次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等等。

九十年代末,二十一世纪初,国企改革改革改制呼声高涨,不少地方纷纷出台地方国企改制方案,有的地方实行“一企一策”,有的企业走向股份制改革,如龙岩的龙净环保、龙州运输、紫金矿业等,有的整体出让,成为民营企业,有的因为各种原因,未能实现在新的社会经济关系下的扩大再生产,被市场经济淘汰。在此期间,在龙岩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,我分别参与了新罗区、市属部分国企的改制工作,较好维护了国资的完整增值。如新罗区公开出让龙化公司、参与兴业银行股份制改革(获得净收益3亿多元),市属建安企业公开出让,都是经过了历史的检验和法律的检验,成为国企改革的成功案例。

  三、从新旧交替走向现代企业

随着龙岩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“紫金效应”显现,不断涌现龙头企业进入资本市场,成为公众企业。在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下,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,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国企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,于2008年酝酿国企改革整体方案,按照现代企业制度,于2009年组建工贸发展集团、交通发展集团、城市发展集团“三大集团”和市国资中心。我在英国留学回到市财政局上班后,搭上了末班工作,受命将改制留守企业集中管理,组建市国资中心和汇金公司并兼任龙岩市国资中心主任。

留守企业被有的人称为是“瘌痢头”事情很多的地方。本来龙岩市的国资事业改革这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,曾被国家会计学院的教授列为“龙岩模式”,但是2009年底,国资中心机构建立以后,更大的挑战接踵而来。

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,我接到一企业负责人报告,该企业资金被一合作企业转走,可能会造成600多万元的损失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,局长指挥我们冷静处置、有条不紊地快速正确应对:在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同时,成了专门工作小组,我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协调沟通,与某不良企业主斗智斗勇,最终成功地追回国有企业全部被挪占资金,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,避免了企业多年的积累付之东流,尤其是企业老干部的生活费、医药费都还有着落。

也有一些突如其来的的考验。2010年的初夏,一场暴雨袭击龙岩城,在暴雨声中,龙岩市矿产公司宿舍旁的护坡坍塌了下来。我接到报告后,第一时间冒雨去了现场,立即采取紧急措施,对现场实施隔离,保护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。随后,按照应急机制的要求,立即组织施工队伍抢修护坡。经过十几个小时连续不断的抢修,护坡终于重新伫立起来。在事后发现该企业属于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留守企业,从成立破产清算小组之日起,由于问题复杂,难度很大,加上原破产清算小组负责人不重视,历经13年没有进展,连一些留守职工在此期间已经逝世了。我主动担任了破产清算小组的组长,积极安置好部分职工,清理了非法占用企业资产的社会闲散人员,拆除了危房,维护了电缆,为最后土地收储做好了准备工作,破产清算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。

2012年12月,我从市财政局调入市国资委,协助主任管理产权事务、统计评价事务,直接为市属国企服务。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,市属国企成为市政建设的中间力量、基础设施建设的排头兵和经济发展项目工作的主导。近年来,全市国资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及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市委市政府“三大战略”、全力打好“三大战役”的决策部署,着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,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,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。2017年,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12.31亿元,比增12%,其中,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突破1000亿元,达1087.35亿元,比增9.33%;所有者权益424.73亿元,比增12.31%;实现营业收入107.71亿元,比增12.9%;实现税利总额17.72亿元,比增46.81%。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2.31%,全市国企改革发展站上了一个新台阶。

 沧海桑田,凤凰涅槃,复兴之路在召唤。正如省国资委领导所说,站在新起点,国有企业要有新担当、新作为。未来,福建国企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,以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为核心,以知识、技术、信息、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,加快新旧动能转换,在新时代书写新篇章。作为一名龙岩的国企人,我应该为福建的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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